根据《2018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》和《2018年静安区高中学校体育、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》等文件要求,为使学校的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有序推进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。
一、特招计划
特招人数4人。其中舞蹈2人,民乐2人。
二、特长学生的基本条件
报名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学生,必须是符合2018年上海市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思想品德优良,具备与特招项目对应的艺术特长,连续两年参加市区和学校艺术团队展示和竞赛活动,表现积极并发挥骨干作用,艺术特长突出,艺术成绩优秀。并持有相关特招项目特长的相关考级证书或近两年获奖证明。具体条件如下:
舞蹈: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,韵律节奏感强;经过较严格的训练,有较好的基本功;有一定的表演能力。
民乐:乐感好,能富有表现力地演奏乐曲。
三、实施细则
1、组织管理
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,严格按照招生要求和流程开展各项招生工作。学校成立艺术特长项目专业技能考评小组,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。特招工作严格遵守市、区各项招生工作纪律,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;特招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,环环相扣,有序推进。
2、基本程序
公布学校特招方案;组织特长测试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;公示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学生名单;公示通过的预录取艺术特长生与学校签订“静安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、艺术特长生录取协议书”。
3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报名办法
4月24日前,报名学生向就读初中领取《2018年静安区高中艺术特招推荐表》,填好相关信息并交初中学校审核盖章,凭此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我校教导处报名。
4、艺术特长测试内容、时间和地点
测试内容:
舞蹈:基本功测试;现场模仿;舞蹈片段
民乐:演奏自选作品;现场即兴视唱
测试时间:4月27日下午15:00
测试地点:上海市第一中学(余姚路139号)
四、成绩要求
所有预录取的艺术特长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。凡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,预录取并审核通过的特长生,舞蹈专业的学生,按照我校录取分数线,降低10分录取;民乐专业的学生,按照我校录取分数线,降低5分录取。
上海市第一中学
2018年4月
2018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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